很多客户不知道,TPAR 是有“延后性”的(其实和CRS是一回事)。
也就是说:你现在报税时没有提供ABN完整收入,你认为ATO系统不知道,所以铤而走险,签字画押,委托税务会计按时递交,以为就完了。
这个逻辑,以前可能混得过去。但现在肯定不行。ATO事后可以通过 TPAR 数据进行匹配,照样追你。
以下行业通常需要申报 TPAR:
这些行业的付款方,一定会把他们支付给你的报酬直接ATO,因为他们需要合法抵税。
很多 ABN 客户会说:“我就告诉你总收入和开支,你帮我报一下就可以了”,但现实是:这个做法在TPAR体系下是不可行的。我们必须先查税务局Portal上面的prefile或Report Transactions。看你报的是否比税务局掌握的多?
原因很简单:ATO手里有第三方数据(TPAR),假如你报少了,税务局后面一定会追。并且追了一次后是年年查!
这种情况,我们是不能随便申报的:没有提供所有银行转账收入,真实性无法确认 ,和TPAR数据不匹配 ,我们会计后续解释时间成本极高,并且容易和客户产生矛盾,
我们拒绝过很多ABN个人报税的客户,其原因就在于此。我们彼此其实都无法承担隐瞒收入这个责任。后续风险和工作量远远超过你的预想。
还是和你的税务会计师聊聊,怎样架构你正确的生意模式?硬抗肯定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!
1:TPAR 是什么?我需要申报吗?
TPAR(应税付款年度报告),是指某些行业的企业,需要把一年内付给外包人员(ABN)的收入,统一报给ATO。
如果你是做这些行业的:
按税务局规定,你的收入肯定会被对方报给ATO。
2:我少报收入,ATO会知道吗?
很可能会。因为:TPAR是第三方数据(不是你自己报的)
3:我只提供一个总收入,税务会计可以帮我报税吗?
我们肯定不接受,严谨的多会计也不会接。原因是:
简单说:TPAR时代,“随便报一下”是行不通的
You cannot copy content of this page